認識發展遲緩篩檢和診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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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長庚復健科物理治療師 侯玉真◎嘉義長庚復健科職能治療師 黃伊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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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遲緩兒童」為未滿6歲兒童在動作發展、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或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有其中一種、數種或全面的發展速度或發展品質落後之狀況。早期發現的方式可藉由發展篩檢,找出有可能發展遲緩的兒童。提供兒童簡短的篩檢檢測,可判定兒童是否在發展上有疑似遲緩的可能。而單次篩檢正常的個案,不表示個案將來的發展絕不會有問題,所以定期的發展追蹤是有必要的,而篩檢也可以提供兒童預防保健的效果。 當兒童周遭相關人員或家長觀察到兒童身心發展有疑似遲緩或異常情形時,可藉由簡易篩檢工具來檢測兒童之發展狀況,或經由專業人員操作簡易的測試,來初步找出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使用發展篩檢工具,是辨識出懷疑為發展遲緩兒童,簡短且容易取得的方法。初篩篩檢的工具,針對0∼3歲兒童,可採用「兒童健康手冊」中各年齡發展階段內容為工具,或採用「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進行篩檢;針對3∼6歲兒童則採用「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進行篩檢。複篩篩檢工具(醫師部分),可採用「丹佛嬰幼兒發展測驗第2版(Denver II)」、「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CDIIT)」為工具。經檢測為疑似發展遲緩時,可轉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評估。 本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提供評估與療育諮詢等業務。診斷發展遲緩的評估工具,則依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師等專業醫療人員使用的工具來評量。當評量結果落後同年齡兒童的表現兩個標準差以上,或是小於五個百分位,即確診為發展遲緩兒童,應積極給予早期療育,提供遲緩兒整體的治療介入與追蹤服務。若能適切提升兒童發展篩檢比率,可及時發現發展遲緩兒童,並適時診斷後介入與定期追蹤。同時也讓家長或兒童相關服務人員藉由主動自行檢視兒童發展,「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以提升發展遲緩兒童的表現能力,讓慢飛天使不會錯過學習成長的黃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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