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規定,為保護嬰幼兒乘坐小客車安全,自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四歲以下的小客車乘客,一律須使用嬰幼兒安全座椅。這個規定是繼機車騎士使用安全帽、汽車乘客使用安全帶等規定之後,另一個維護國民生命與健康的重要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