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庚

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人本濟世

病人安全政策

 

病人的權利

  1. 公平醫療

    病人有權接受治療,不因種族、宗教、國籍、性別、年齡、疾病、性向、地理位置或社經地位的不同而受到歧視,每位病人皆能公平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
  2. 安全照護

    病人有權在安全的醫療環境接受診療照護。
  3. 告知說明

    病人及主要照顧家屬有權詢問並得知負責治療醫師或其他負責醫療人員之名字,以及與病情相關之訊息。
  4. 知情同意、拒絕權利、第二意見

    病人及主要照顧之家屬有權參與診療照護過程之諮商與討論,並決定治療方式,包括拒絕治療及可尋求第二意見的權利。
  5. 持續照護

    病人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提供疼痛照護,疾病照護、用藥、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指導以及出院後居家照顧等相關資訊與醫療服務。
  6. 安寧療護

    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或家屬有權決定及改變是否在病危時施行心肺復甦術以及放棄或停止維持生命之治療。
  7. 尊重隱私

    病人之隱私、病情資料與紀錄均被本院尊重及依法妥善保管並保密。
  8. 資訊提供

    病人有權依法申請自己的病歷複製本、診斷證明書與醫療費用明細表。
  9. 申訴服務

    人對本院有任何抱怨或建議,有權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
  10. 專業服務

    本院員工均佩戴識別證,若未配戴識別證者,病人可以拒絕其所提供的服務。

病人配合事項

  1. 病人有權接受治療,不因種族、宗教、國籍、性別、年齡、疾病、性向、地理位置或社經地位的不同而受到歧視,每位病人皆能公平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
  2. 請病人和其家屬積極參與決定治療方針,並協調共同的意見,在決定簽署同意書、契約書或接受治療與否之前,
    請充分了解其內容以及各種治療方法可能造成之結果。對於各項醫療處置若有疑問請向負責照護之醫護人員提出。
  3. 請病人和其家屬配合醫師之醫囑進行治療、辦理出院或轉院,珍惜醫療資源,妥善利用醫院之各項設施。
  4. 請配合醫院之就醫規定或作業流程,勿要求醫事人員提供不實的資料或診斷證明,遵守醫院門禁、感染管制措施,不在院內吸菸及嚼食檳榔等,
    避免影響整體病人照護或他人權益。
  5. 請您支付屬於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若有困難,請洽本院社服部門或負責照護之醫護人員。
  6. 本院提供個人物品保管場所,供病人及家屬放置個人財物,無承擔個人財物遺失或損壞的責任,請病人或家屬自行妥善管理隨身財物。
對於本院之病人權利與責任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向本院人員反應本院將竭誠為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