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漿除皺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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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一般整形外科暨美容醫學中心主任 張承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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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電漿,其實指的就是將物質的狀態做一種跳躍式的改變。因為一般物質的呈現以固態、液態或氣態為主,故稱物質有三態。而電漿則為第四態。其主要是利用高頻的電流來擊發氣體分子,例如氮氣等。當氮氣分子不斷被擊發後就分離成電子(負離子)及帶正電的氣體離子也就是所謂的電漿了。 電漿所造成皮膚再生等效果的機轉主要有二:熱傷害區與熱修正區。前者是因電漿會使角質層及表皮在很短的時間內形成一層痂皮,有保留防護的作用,可降低術後細菌感染之風險。後者的熱能作用,可深至表皮與真皮層交界處,刺激纖維母細胞及新血管的增生,因而引發膠原蛋白的新生;更會造成皮膚的再生以達其美容醫療之目的。這樣的現象可在治療後3個月於組織切片得到證明,且可持續約12個月之久。因此,電漿在美容醫學的運用可為:減少皺紋、緊緻肌膚、縮小毛孔、改善疤痕與痘疤、黑眼圈、斑點等。 事實上,由於每個人的年齡、膚質、基因(體質)、身體狀況均不相同。尤其是接受護膚換膚後,甚至於雷射、脈衝光、電波等光電治療之後,皮膚須經一段的修復或休息之後方可接受電漿治療,其間平均約3∼6個月。在治療前要避免陽光日曬的傷害;外用去角質及內服之A酸也均要提前停止使用。若曾經患有皰疹則須先治療或評估皰疹的發生率,以便及早防止避免擴大。治療前若有發燒傷口或細菌感染亦為禁忌。 電漿治療初時以低能量為宜。經幾度測試後逐漸調高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而其痛感也是因而遞增。所以有時可在治療前約1小時,先塗抹局部的麻醉藥膏以減少痛感。低能量或超低能量的治療雖較溫和不易有皮膚的過度傷害,但一般需約4∼6次且每次間隔約4週左右方見療效。高能量治療效果雖較明顯,但在4∼5天後常會有脫皮的現象發生;此時的傷口照護要保持清潔避免感染,痂皮可讓其自然脫落。刻意的去除易留下疤痕及術後的發炎性色素沉澱。再生的皮膚則需做好防曬的工作,SPF30以上便可。 光電雷射等科技的進步使醫療程序化繁為簡。但因機種琳瑯滿目,功能各不相同;為能得到更佳的醫療品質,醫生與病人都必須有自我進修的精神,才能保有良好的醫病關係與順暢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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