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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展本法人公益服務面向,即日起至2023/9/30邀請在職正式員工及退休員工申請公益計劃,歡迎踴躍參加。

2023-08-22社會服務處
主旨:為拓展本法人公益服務面向,即日起至2023/9/30邀請在職正式員工及
   退休員工申請公益計劃,歡迎踴躍參加。
說明:
  一、為推展本法人醫療公益服務層面,實踐回饋社會、照顧弱勢之宗旨,持
    續鼓勵員工及退休員工於工作之餘從事公益活動,將歡樂與關懷傳遞至
    社會需要的角落。本計劃自2018年下半年執行至今,共申請通過92案,
    舉辦577場活動、服務3.3萬人次,參與員工達2,265人次,共同推動社會
    公益。相關活動舉辦情形可至活動官網瀏覽(https://www.cgmh.org.tw/tw/SocialService/PublicWelfareInfo/19052714453862)
  二、申請注意事項摘要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本法人所設之醫療機構及附設機構之在職(退休)正式員工,
      得以個人或自組團隊擬定醫療公益執行計畫。
   (二)適用範圍:
      與醫療、預防保健、社區關懷或其他相關公益活動,但請避免推廣宗教
      ,或舉辦戶外郊遊、隔宿、營隊等安全疑慮較高之活動,或與政府、本
      院現有服務重覆。考量服務延續性,若需整合院內相關單位,建議回歸
      本院現有制度進行整體性評估與規劃。員工公益方案建議以年度階段性
      、歡樂、陪伴等關懷活動優先。
   (三)與相關單位合作需充分溝通,事先確認服務對象之需求與意願。
   (四)醫療公益計劃申請與審核程序:
      申請人應填具「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醫療公益計畫申請表」,並檢附「長庚
      醫療財團法人醫療公益計畫書」,計劃內容包含服務緣起、對象、執行方
      式、所需經費等(計畫書參考範例如附件一),向醫療公益發展委員會執
      行秘書提出申請。執行秘書收件後,於十個工作日之內檢視申請表與計畫
      書之基本格式,並與申請人確認及補充內容後,呈報醫療公益發展委員會
      審查。
   (五)計劃經費由本院社服基金支出,需符合本院社服基金管理準則之適用範圍。
   (六)經核准之公益計劃,負責人應每季提報執行情形,並於計劃完成或結束之
      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結案報告。
  三、本期計畫受理申請期間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計劃執行期間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誠摯歡迎員工及退休員工踴躍參與。若有任
    何疑問可逕與社會服務處許智傑聯絡,電話:(03)3281200#5175,
    e-mail:cynics@cgmh. 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