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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小事,專業領域獲取各界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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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
公告桃園長庚自2026/11/04起,調整「標準餐」等五項自費收費標準,請查照。
2026-10-27醫事行政組
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50007565號函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調整五項自費收費標準,於2026/11/04起依標準收取費用:
1.「標準餐(早餐)」:新台幣50元/次。
2.「標準餐(午或晚餐)」:新台幣100元/次。
3.「飲食調整治療餐(早餐+早點)」:新台幣100元/次。
4.「飲食調整治療餐(午或晚餐)」:新台幣145元/次。
5.「飲食調整治療餐(午或晚餐+午或晚點)」:新台幣15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