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5/2/8起,新增「早產兒母乳補充照護(每25mL 母乳)」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50004822號函辦理公告。二、林口長庚新增「早產兒母乳補充照護(每25mL 母乳):新臺幣6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5/2/8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