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桃園長庚自2026/02/04起,調整「重複經顱刺激治療(>20分鐘)」 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50004647號函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調整「重複經顱刺激治療(>20分鐘):新臺幣4,000元/大 於20分鐘」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2026/02/04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