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3/12/16起,新增「經鼻高流量氧氣治療術」等2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30084802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2項自費收費標準,於113/12/16起依標準收取費用: 1. 「經鼻高流量氧氣治療術」:3,400元/次。 2. 「持續性疼痛監測」:5,8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