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3/04/01起,調整「脊椎機械手臂導航手術系統使用費」自費收費金額。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桃衛醫字第1130020975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脊椎機械手臂導航手術系統使用費: 新臺幣160,0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3/04/01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