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桃園長庚自112/12/14起,新增「身體組成分析暨肌少症檢測 評估」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20113814號函辦理公告。二、桃園長庚新增「身體組成分析暨肌少症檢測評估:新臺幣1,000元/次」 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2/12/14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