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1/12/15起,新增「陰道雷射」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10104516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陰道雷射:新臺幣12,0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 標準,自111/12/15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