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1/12/9起,新增「混成手術室高階影像技術」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10104505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混成手術室高階影像技術:新臺幣18,0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 標準,自111/12/9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