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1/09/29起,新增「前導波像差分析高階驗光」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10070223號函辦理公告。二、林口長庚新增「前導波像差分析高階驗光:新臺幣8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 標準,自111/09/29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