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0/08/03起,新增「高濃度抗生素眼藥水泡製費」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00062681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高濃度抗生素眼藥水泡製費:新臺幣220元/單次」 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0/08/03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