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桃園長庚自110/08/03起,新增「皮膚氧及二氧化碳分壓(日)」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00061447號函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新增「皮膚氧及二氧化碳分壓(日):新臺幣2,400元/日」一項自費 收費標準,自110/08/03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