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09/10/27起,新增「異常凝血酉每原檢驗(PIVKA-II)」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桃衛醫字第1090117611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異常凝血酉每原檢驗(PIVKA-II):新臺幣1,500元/次」 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09/10/27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