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09/10/26起,新增「液態氮冷凍治療」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府衛醫字第1090117206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液態氮冷凍治療:新臺幣1,000元/次」 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09/10/26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