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長庚自109/10/14起,新增「液態氮冷凍治療」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090113228號函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新增「液態氮冷凍治療:新台幣1,000元/次」一項自費 收費標準,自109/10/14起依標準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