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08/12/09起,新增「乳房斷層攝影(2D+3D)」一項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080081942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乳房斷層攝影(2D+3D):新臺幣3,6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 自108/12/09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