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桃園長庚自108/9/10起,新增「自律神經檢測」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府衛醫字第10801406817號函」及桃園市醫療 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原則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新增「自律神經檢測:新臺幣1,500元/次」一項自費 收費標準,自108/9/10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