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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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檢驗醫學科醫檢組長 楊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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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V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檢驗是用來診斷、治療、追蹤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所用之檢驗方法。分為初步篩檢及確認檢驗兩種方法。初步篩檢可採酵素免疫分析法(抗體檢測或抗原抗體同時檢測)或顆粒凝集法。將同一次抽血的血液檢體,在實驗室進行檢驗,呈現兩次陽性反應者,即為初步篩檢陽性。此時應再抽血進行確認檢驗如西方墨點法檢驗,當結果呈陽性則為確診案例,須依法通報;若西方墨點法檢驗呈現陰性或未確定者,需隔3個月後待抗體完全產生後再次做確認檢驗。 從被HIV感染之後到可以測出病毒所需之時間,若使用抗體檢測方式平均空窗期(無法被現行檢驗方法偵測到之愛滋病毒隱匿時期)為22天;若使用抗原抗體同時檢測方法則可縮減空窗期至16天;如在臨床上經專業判斷,高度懷疑感染HIV病毒之高危險群或孕婦等個案,則可進行核酸聚合 連鎖反應(PCR),空窗期減至12天,但此法要送疾管局研檢中心作複驗才算確認完成。 依法做HIV篩檢前必須徵得受檢者同意,發現陽性個案不得任意通知雇主、學校或其他相關單位及人員,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個案隱私。如要告知家屬需徵得個案同意始得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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