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體外去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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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長庚急診醫學科副主任 柳居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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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的突然心臟停止有約40%是由心室顫動(VF)所引起,而心室顫動的唯一有效治療是電擊去顫(Defibrillation);若能在3∼5分鐘內給予適當之心肺復甦術(CPR)並即時給予必要的電極去顫急救,可成功救回49∼75%的病人,但如果沒有施予CPR也沒有即時電擊去顫,4∼6分鐘後腦部細胞開始受損,且病人每分鐘的存活率會下降7∼10%,超過10分鐘則就會造成腦部不可恢復的傷害。因此,目前的黃金時間是希望院外在5分鐘、院內在3分鐘內能接受到適當的電擊去顫急救。 從1995年起,美國心臟協會就建議發展一般救援者的自動體外去顫器(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or,簡稱AED)計畫來增加院外心跳停止者的存活率: 公共區域的一線反應者會CPR及使用AED可以增加存活率。 在比較高機會發生目擊心跳停止的公共場所(機場、賭場、運動場等)建議要設置AED。 在設置AED的地方必須建立反應計畫,訓練可能的反應者學習CPR及AED的使用、保養器材以及與當地緊急救護系統(EMS)的連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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