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登革熱又稱為斷骨熱、天狗熱,是一種由登革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經由病媒蚊叮咬傳播。
全球有 39 億人生活在登革熱流行區,超過 100 個國家,每年有 3.9 億人受到感染,亞洲約占70%。台灣自 1987 年後幾乎每年都有規模大小不等之「間隔性流行」,尤其 2014 及 2015 年台南及高雄的病例數都超過萬人。
登革熱病毒屬黃病毒科、黃病毒屬中的登革熱亞屬,分為 Ⅰ、Ⅱ、Ⅲ、Ⅳ四種血清型,患者感染到某一型的登革病毒,就會對那一型的病毒具有終身免疫,但是對於其他血清型僅具有短暫的免疫力,還是有可能再感染其他血清型的病毒。在台灣,可以傳播登革熱的病媒蚊有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但以埃及斑蚊為主,因為埃及斑蚊壽命較長,喜歡躲在室內,習性是會分多次叮咬吸血,因此傳播力較強。
登革熱的潛伏期為 3 到 14天,通常患者大約會在感染後 4 到 7 天發病,典型登革熱的症狀是會有突發性的高燒(≧ 38℃)、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等現象,通常會發燒 5 至 7 日,在發燒將退時會出現「紅海中的白色小島」般的典型皮疹。實驗室檢查可見白血球低下、血小板低下、血紅素及肝指數上升 (AST/ALT>1.5 倍 )、 C 反應蛋白 (CRP) 低下、部分凝血活酵素原時間 (aPTT) 延長。確診仍需靠實驗室檢驗血液中 NS1抗 原、IgG、IgM 及 PCR,實驗室確診在沒有血漿滲漏時特別重要。
事實上,登革熱的臨床症狀非常多樣化,因個人體質不同,病毒感染後引發宿主的免疫反應程度也不同,這也造成診斷、治療、預後的困難。因為症狀可以從輕微或不明顯的症狀 ( 幾乎無症狀感染 ),到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出疹的典型登革熱,或出現嗜睡、躁動不安、肝臟腫大等警示徵象,甚至到嚴重血漿滲漏、嚴重出血或嚴重器官損傷的登革熱重症。治療上登革熱病目前還未有抗病毒藥物治療,僅能以支持性療法等待病人自行復原,典型登革熱僅需要補充水分及充分休息,然而出現警示徵象的病人會需要密切觀察,若是進展到嚴重登革熱甚至需要在加護病房治療;預後可以從典型登革熱的小於 1% 死亡率,到登革熱重症的死亡率>20%,甚至登革休克症候群的40%。
雖然只有少部分患者會惡化至登革熱重症,然而若是先後感染不同型別之登革病毒,會有更高機率導致較嚴重的症狀。登革熱重症主要是因為血漿嚴重滲漏、導致患者血管內血小板和血漿蛋白滲出到血管外的組織間隙,進而發生血管內體液容積不足、低血壓、休克 ( 登革休克症候群 )、器官衰竭、形成惡性循環;另一方面血漿滲漏造成體液蓄積伴隨呼吸窘迫;或是在血小板低下時發生出血:以上如果沒有及時就醫或治療,死亡率可以高達 20% 以上,早期診斷並加以適當治療,死亡率可低於 1%。
WHO 在 2009 年對登革熱做出新的定義與分類,依照有無警示徵象、共存疾病、患者所處情況分成 A、B、C 三組。所謂警示徵象包括:臨床症狀有腹部疼痛及壓痛、持續性嘔吐、體液蓄積 ( 如肋膜積水、腹水 )、黏膜出血、嗜睡躁動不安、肝腫大超過肋骨下緣兩公分;檢驗值有血比容值增加伴隨血小板急速下降。所謂共病症包括懷孕、嬰幼兒、老年人、肥胖、糖尿病、高血壓、心衰竭、腎衰竭、慢性溶血性疾病等。A 組病人因無警示徵象且無共病及特殊情況,可於衛教後返家觀察與門診追蹤;B組病人有警示徵象或共病或特殊情況,建議住院觀察治療;C 組病人則因表現出登革熱重症,建議轉入加護病房嚴密觀察治療。之前提過,登革熱患者若在血小板低下時發生出血,死亡率會大幅增加,治療上需注意可能會出現大出血的高危險群:例如具有低血壓休克,同時有肝腎衰竭或嚴重及持續的代謝性酸血症、曾有消化性潰瘍病史、因腦心血管疾病須服用抗血小板藥物或抗凝血劑、使用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s)、有任何形式的受傷包括肌肉注射等。
目前已有多種登革熱疫苗在某些國家上市,但均尚未在台灣核准。民眾若要預防疾病及自我保護建議以下措施: 一、出國或至登革熱流行地區時,應做好自我保護措施,穿著淺色長袖衣褲,身體裸露部位或衣物上使用政府主管機關核可含 DEET、 Picaridin 或 IR3535 之防蚊藥劑。
二、如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出國旅遊及活動史。
三、固定的醫院診所就醫,以利診治及通報,並遵照醫師指示服藥,多休息多喝水。
四、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應暫緩前往國內外登革熱流行地區,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避免病媒蚊叮咬。
五、參與社區動員及孳生源清除。 |
 |
|
 |
|
|
|
 |
封面故事 |
 |
 |
新聞紀要 |
 |
 |
心靈點滴 |
 |
 |
兒童醫療 |
 |
 |
本月主題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