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疤痕修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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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長庚美容外科主治醫師 楊瑞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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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疤痕修整(Scar Revision)意指:疤痕是有機會修整美化,但並不意味疤痕可以消除。 一般傷口如深及真皮層,如切割傷、撕裂傷;組織缺損,如燒燙傷、深度擦傷、皮膚因故壞死;傷口超過2、3個禮拜才癒合的;或反覆發炎,如痤瘡等等,多多少少會有傷疤存留。傷疤有各種形態,最常見的是凸出皮膚表面,有的有色素沈澱或脫失,也有凹陷性疤。初期大都是充血、硬化、有搔癢、乾裂、不耐熱等症狀,有的還會有毛囊炎、囊腫、水泡破皮、潰痬等症狀,有的有攣縮緊繃症狀,會影響五官肢體功能或有發育上的顧慮,通常要1年左右才漸趨穩定。 影響功能發育或反覆難耐的症狀,復健一般難以改善,宜提早做疤痕整形重建(scar reconstruction)。如只是外觀的問題,最好等到定型後才評估考慮是否需要或值得做美化工作。有時候在定型之前好好照顧包括防曬、按壓併乳液或護疤霜使用、3M透氣紙膠、矽膠、彈性束套使用,可以達到美化的結果。如果傷疤實在無法接受,除了雷射治療、磨皮、肉毒桿菌注射、類固醇或其他藥物注射(一般用來對付蟹足腫或頑固形傷疤)、化妝外或許可考慮修疤手術。 一般美容修疤大都可在局部麻醉,不必住院的情況下做。包括短距修疤、紡綞形或S形修疤、甜甜圈式修疤、修疤加深真皮層縫合、Z或YV成形術、填充真皮顆粒、脂肪或玻尿酸、植毛掩飾等等方法。但手術後還是會有術痕,明顯或不明顯除了手術技術外,個人體質、傷疤部位後續照顧等都會影響成果。做疤痕修整宜有心理準備,即疤痕不會消失,美化程度有許多變數,且不可預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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