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長庚診所自115/10/29起,新增「丙型干擾素自體抗體」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北市衛醫字第11531355704號函辦理公告。二、長庚診所新增「丙型干擾素自體抗體:新臺幣3,000元/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5/10/29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