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院通過115年「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自即日起實施。
二、參加「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提供病人因疾病住院期間伴隨之必要
健康照護服務(包含身體清潔與舒適照護、排泄照護、膳食、活動及安全維護等),
與現行自聘照顧服務員 24小時1對1照顧方式不同。
三、住院整合照護病房為10A病房(胸腔內科)及11A病房(神經內外科),入住試辦與現行自聘照顧服務員 24小時1對1照顧方式不同。
病房,由工作人員提供「醫院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知情暨自費同意書」填寫,若
同意參加交予住院櫃台辦理簽住住院整合照護病房。
四、本計畫採健保給付與民眾自費分擔機制:同意參加交予住院櫃台辦理簽住住院整合照護病房。
1.醫院依實際服務之住院日數收取(自住院之日起算至出院日之前1日)每日新臺幣
1,050元。
2.出院當日超過中午12時離院者(以辦理出院結帳時間為依據),醫院就超過部分,
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算收費:每小時43元。
3.醫院提供照護未滿24小時即停止服務者,依實際服務時數計算收費:每小時75元並
以全日收費金額(1,050元)為上限。
五、諮詢服務電話:
照顧中心辦公室 星期一-星期五(時間:8:00-16:00) 02-24313131 分機3107 蔡護理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