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林口長庚自115/4/23起,新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治療脊椎損傷」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說明: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50027159號函辦理公告。二、林口長庚新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治療脊椎損傷:新臺幣1,494,568元/次」一項自費收費標準,自115/4/23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