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訊息

長庚大小事,專業領域獲取各界信賴

最新消息
桃園

公告桃園長庚自2026/03/04起,新增「急診檢傷分類第一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等12項自費收費標準。

2026-02-24醫事行政組
主旨:公告桃園長庚自2026/03/04起,新增「急診檢傷分類第一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等12項自費收費標準。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府衛醫字第1150007503號函辦理公告。
二、桃園長庚新增12項自費收費標準,於2026/03/04起依標準收取費用:
1.急診檢傷分類第一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4,035元/次。
2.急診檢傷分類第二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2,244元/次。
3.急診檢傷分類第三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1,740元/次。
4.急診檢傷分類第四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1,008元/次。
5.急診檢傷分類第五級-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876元/次。
6.急診檢傷分類第一級-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1,905元/次。
7.急診檢傷分類第二級-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1,056元/次。
8.急診檢傷分類第三級-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822元/次。
9.急診檢傷分類第四級-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474元/次。
10.急診檢傷分類第五級-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414元/次。
11.精神科急診-診察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2,751元/次。
12.精神科急診-護理費(國際醫療病人):新臺幣222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