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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小事,專業領域獲取各界信賴
林口長庚自115/2/17起,新增「心理諮商-心理師執行(40分鐘)」等2項自費收費標準。
2026-02-10醫事行政組
主旨:林口長庚自115/2/17起,新增「心理諮商-心理師執行(40分鐘)」等2項自費收費標準。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衛生局桃衛醫字第1150007001號函辦理公告。
二、林口長庚新增2項自費收費標準,於115/2/17起依標準收取費用:
(一)心理諮商-心理師執行(40分鐘):新臺幣1,600元/次。
(二)心理諮商-心理師執行(50分鐘):新臺幣2,0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