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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小事,專業領域獲取各界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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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高雄長庚自114年3月31日起,調整「自費病人一般病床單(特)、雙床住院診察費、護理費」等6項收費標準。
2025-03-20醫事行政組
說明:
一、依據高雄巿政府高巿衛醫字第11432569300號函辦理公告。
二、按高雄市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核定作業原則第2點第2項第2款:「健保特約醫療機構自費就診者,依健保支付標準(醫學中心等級)2倍以下範圍核定收費」。
三、高雄長庚調整「自費病人一般病床單(特)、雙床住院診察費、護理費」等6項收費標準。
(一)「一般病床住院診察費-特等單床:新臺幣468元/日」。
(二)「一般病床住院診察費-單床:新臺幣468元/日」。
(三)「一般病床住院診察費-雙床:新臺幣468元/日」。
(四)「一般病床住院護理費-特等單床:新臺幣1,027元/日」。
(五)「一般病床住院護理費-單床:新臺幣1,027元/日」。
(六)「一般病床住院護理費-雙床:新臺幣1,027元/日」
四、本項自費收費項目及金額適用於不具有健保身份或具健保身份但不符健保給付規定者,自114年3月31日起依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