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鳳山醫院自2026/09/04起,調整病患餐收費標準,請查照。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核定市立醫院收費標準辦理公告。二、調整自費項目收費標準如下(一)標準餐:早餐50元、午/晚餐105元,三餐合計260元/日。(二)飲食調整治療餐:早餐70元、午/晚餐120元,三餐合計310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