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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中風的治療

  一.缺血性腦中風之急性治療:
    
經腦神經科醫師詳細評估,針對發作三小時以內缺血性腦中
  風,
可施予靜脈內血栓溶解劑溶解血栓;針對發作三小時至六小時
  以內
缺血性腦中風,可投以動脈內血栓溶解劑溶解血栓(如下
  圖紅色箭頭所示),有助於增加缺血性中風康復的機會。










使
















 























使

 
  二.介入性治療:
    依據頸動脈疾病的嚴重度,可給予頸動脈內膜剝離手術或頸動脈
  支架置放術
(如下圖之藍色箭頭所示)的治療,能有效治療頸動脈
   狹窄與預防中風的發生 。




















 
  三.一般性治療:視病人的狀況,給予適當的治療

  (一)藥物治療
 1.抗血小板凝集藥物或抗凝血藥
   物使用(用於缺血性腦中風病人)
 2.降血壓藥物使用。
 3.降血糖藥物使用。
  4.降血脂藥物使用。
  5.軟便劑藥物的使用。
 6.抗痙攣藥物的使用。
 7.制酸劑藥物的使用。
 8.降腦壓藥物使用。
 

  (二)維持呼吸道通暢。
  (三)補充水分、維持電解質的平衡。
  (四)保持安靜,舒適的環境。
  (五)給予適當的飲食及維持大小便通暢。
  (六)預防抽搐、意外傷害及各種合併症(如常翻身,避免壓瘡,小心
      餵食,避免肺炎發生)。
  (七)腦壓過高有腦疝脫危險時,給予降腦壓藥物(高張性液體)、氣管
      插管及使用呼器過度換氣治療。
  (八)外科手術:視病情嚴重度及不同的中風型態,有些病人需接受進一
      步
手術治療。
 
  四.腦中風治療指引台灣腦中風學會編訂
 

  自發性腦出血的內、外科療法-一般處理原則

  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一般處理原則指引

  靜脈血栓溶解劑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之一般準則

  大範圍腦梗塞之一般處理準則

  腦中風危險因子之一般處理準則:高血壓

  腦中風危險因子之一般處理準則﹕血脂肪

  腦中風危險因子之一般處理準則﹕糖尿病

  凝血疾病合併缺血性腦中風之一般處理準則

  頸動脈狹窄的處置指引

  缺血性中風的抗血小板藥物療法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