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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部分給付醫療材料及差額負擔收費標準問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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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指原列屬健保不給付之新醫療材料,依現況,病患或其家屬如果希望使用,必須全數自費購用,健保局為減輕病患負擔以及考慮給付的公平性,故對該類新醫療材料改為部分給付。以塗藥血管支架之納入使用為例,對於已符合一般血管支架適應症者,健保局將按一般血管支架之價格給付醫療院所,其與塗藥血管支架之差額部分,則需由民眾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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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衛生署公告,已列入部分給付之醫療材料有:
(一)塗藥血管支架(95 年 12 月 1 日起部分給付)
(二)陶瓷人工髖關節(96 年 1 月 1 日起部分給付)
(三)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96 年 10 月 1 日起部分給付)
(四)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92 年 10 月 1 日起部分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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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採用哪些廠牌?差額負擔金額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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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採用哪些廠牌?差額負擔金額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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