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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要長期照護,且可考慮入住「長庚護理之家」呢?凡屬下述情形均可考慮申請入住,家屬不需再聘請外勞或看護工,而由專業合格的護理人員及病患服務員提供二十四小時日常生活的機構式照護。
健康自然老化的老人,其因為心智及身體功能逐漸喪失,進而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
慢性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併有中風、截肢、腎病變、周邊神經、視網膜病變、其他併發症導致自我照顧能力降低的情形,臨床上只做支持、維持性療法時。
神經疾患如巴金森患者因身體僵硬、動作障礙,須他人照護。或是頭部外傷、脊髓損傷、頭部腫瘤、中樞神經退化性病變,導致四肢運動障礙須他人照護的情況
骨骼肌肉的病變如胃折、關節攣縮、退化性關節炎等疾病導致運動功能障礙須他人照顧。
痴呆症的患者,其因失智日常生活須他人照顧。
癌症患者需長期專業性照顧。
洗腎患者,體能不適併周邊神經病變需長期照護的情形。
當一般人接受過急性期醫療照護,仍留有氣切、鼻胃管、尿管、人工造廔身上有一些傷口家人無法提供適當護理照顧時,可以考慮入住。
漫長的放射治療家人沒空陪同者。
等待外勞及欲訓練外勞居家照顧技能者。
家人出國旅遊或在外經商無法在旁照顧之親人或朋友。
凡符合上列照護對象條件者逕可申請入住,申住流程如下:
長庚體系醫院住院中病患
逕與各病房護理人員告知擬入住護理之家,連絡「出院服務準備中心」轉介師評估「是否符合入住」及代為轉介安排「入住床位」事宜。
其他機構住院中病患或家中長者
(1)請提供近期病歷摘要,經病房主任書面審查及照護團隊會談通過 後,安排門診身體評估檢查﹔ (2)各院區「門診評估醫師」(如下表),評估通過後始准予入住護理之 家。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掛 號 專 線
台 北 門 診
上午
林 志 明
02-27173466
下午
桃 園 分 院
03-3196003
門診評估
請您陪著親人至上表各院區評估門診掛號看診,告訴醫師要申請入住護理之家,並請醫師於評估通過時,開立「符合入住證明便簽」
服務諮詢專線
03-349-2345 轉 2345 或 2346 詢問,或是專線電話 0968-375-648
預約電話
03-349-2345 轉分機 3100 或 3101 醫事課櫃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