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敏性腸症候群的新治療藥

消化系內視鏡室主任 陳邦基醫師

過敏性腸症候群(irritable bowel syndrome; IBS) 又稱急躁性腸症候群,是一種很常見的腸道功能性障礙。在西方國家其人口發生率1020%,以女性為多,約佔70%。病人腸道的構造是正常的,但蠕動功能則失常,因而出現了幾種不同症狀的組合,臨床上常有腹痛(尤其下腹部)、腹部不適,伴隨排便異常、排便習慣改變。有三種不同的形態:以腹瀉為主、便秘為主,或兩者交替出現者。病人也會有腹脹感,排便後症狀會改善,症狀常反復發作,持續很久,影響生活品質,造成不少醫療資源的花費。

1999 年11月,第7屆歐洲聯合消化醫學週在羅馬召開,世界各國專家在會中訂定出IBS 的診斷準則(表),目前己為世界各國所採用,此即所謂的RomeII 準則(1992 年曾訂RomeI 準則)。當時亦表列出幾種較不可能是IBS 的情況,如體重有意義的減輕、症狀夜間睡覺後發作、大便混有血液、最近有用抗生素、有大腸癌家族史、身體檢查有相關的異常發現等。以往亦認為有發燒、貧血、腹部腫瘤、以及50歲以後才初次發作者,亦較不可能是IBS。

由於每一個病人的症狀不盡相同,差異亦大,加上以往經驗得知安慰劑亦有4080%的治療效果,因此藥物的療效評估不易,而用一種藥要改善各種不同的症狀(甚至是相反的,如腹瀉與便秘),更是不可能。以往IBS 的治療,都是採取改善症狀的藥物療法,針對腹瀉或便秘來給藥,如mebeverine、抗痙攣劑、止瀉劑、安神劑、肌肉鬆弛劑、及高纖劑、通便劑,或飲食、生活的調適。病人往往有患大腸癌的疑慮(因大便習慣的改變),因此須先有效地排除器質性病變,直腸鏡或大腸鏡檢查常是必要的。病人對症狀的反應態度比症狀本身更重要,有的人不以為意,不會去找醫生,有的人卻一天到晚逛醫院,懷疑醫生沒把病灶找出來。

5-HT (5-hydroxy tryptamine,serotonin) 存在於人體大部分組織中,而特別集中於肥胖細胞、胃腸道腸嗜鉻細胞(enterochromaffin cells) 及腦的神經元,與胃腸道蠕動、分泌及對內臟的感覺有關。IBS 是一種腸道功能性障礙,腹痛可因排便而改善,合併腹瀉或便秘存在。其症狀乃是導因於腸子的過度敏感、蠕動改變、感覺異常的過度反應。5-HT 至少有14種不同的接受體(但較新發現的5,6,7接受體則缺乏明顯的生理病理功能),以往實驗知5-HT3 接受體有控制平滑肌收縮功能,以5-HT3 接受體阻斷劑alosetron 來阻斷5-HT3 接受體後,可以改善IBS 病人對腹瀉、不適、急迫感、排便次數、大便軟硬的症狀,對腹瀉型為主的病人,有減緩大腸排空、增加大腸適應力及加強對痛及腹脹的忍受性及改善排便的作用。副作用方面,在12星期的服藥療程有27%可能出現短暫的便秘,其他如腹痛不適、消化不良、噁心、疲勞及頭痛則罕見。另有一種5-HT4 接受體拮抗劑tegaserod,則可促進胃排空、大小腸蠕動以及排空時間,從而對便秘型為主的病人,有改善腸蠕動及排便的功用。

腹瀉型病人的治療藥

Alosetron HCl(商品名Lotronex)為5-HT3 接受體拮抗劑 ,Glaxo 藥廠產品,根據國外經驗報告,alosetron 對女性非便秘型IBS 病人,可改善腹痛、不適、急迫感、排便次數、及大便硬度,其療效確比mebeverine 或安慰劑來得有效。目前該藥正在亞太地區作臨床療效的評估,國內有台大、台北榮總、林口長庚、馬偕、彰基、台中榮總、成大、高醫等8大醫院參與。評估18歲以上的女性病人,經2星期觀察,12星期服藥,4星期追蹤的療程。藥量一次1mg,一天服用兩次。病人依自由意願,簽署同意書後,可參加此計畫,服藥前後作理學及血液、生化檢查、大腸檢查,服藥期間要避孕,每天日記症狀的變化,可經專用電話聯絡。參加的病人可提前服用此在國外已證實有良好療效的藥物,早日擺脫IBS纏身之苦。

便秘型病人的治療藥

Tegaserod (商品名Zelmac) 及Prucalopride 為5-HT4 接受體拮抗劑,前者由Novartis 公司引進。預計國內多家醫學中心將參與此治療研究,國內有台大、台北榮總、林口長庚及三總等醫院將參與。評估18歲以上的病人,須經2星期觀察,8星期服藥。藥量一次6mg,一天服用兩次。病人服藥後如正常排便次數改善到一星期3次以上者,視為有效。

病人服藥前須先排除有器質性病變,確立診斷,合乎Rome II 的IBS 診斷準則。有服用會影響排便的藥物者亦不能列入,至少需停用該類藥物兩個星期再考慮加入,女性病人服藥期間不可懷孕,須採取避孕措施。病人每日紀錄症狀變化,以電話回報。病人如有體重下降、血便、突發性排便異常、50歲以上才發作的病人、如IBS 症狀出現以前不曾檢查大腸者,須安排大腸鏡檢查。在此期望國內能儘早完成此兩項研究計劃,如能確認其對國人的療效,則能早日引進此新的藥物,以嘉惠成千成萬的IBS 病人。

IBS的診斷準則(Rome II)

一、過去12個月內有12星期或以上的腹部不適或疼痛的症狀(連續或再發),且合併有下列三種情況的兩種:1.排便後症狀改善 2.排便次數改變 3.大便軟硬改變

二、一種或以上的下列症狀,而至少有25%的發生次數或日數: 1.排便次數改變(大於一天三次或少於一星期三次) 2.大便形態改變(硬、塊狀或水、稀狀) 3.排便情況改變(須用力、有急迫感、裡急後重) 4.有黏液排出 5.腹脹或腹脹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