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抗荷爾蒙製劑 “泰莫西芬” 該被淘汰了嗎?
長庚紀念醫院林口總院乳房外科主任 陳訓徹
一、台灣地區婦女乳癌現況
台灣地區女性乳癌,于民國89年有4672個案例,粗發生率為10萬分之43,僅次於子宮頸癌(但子宮頸癌發生率于89年首次呈現下降)預估在民國95年將成為女性第一好發癌症。且死亡率仍逐年上昇。發生之平均年齡從46歲,逐漸提高到49歲。腫瘤大小平均為2.5公分(逐年變小)。
二、乳癌的重要預後因子-雌激素接受體的重要性
乳癌術後的輔助性治療(化學治療或抗荷爾蒙治療)主要依據腋下淋巴轉移與否、腫瘤大小,雌激素接受體之有無及HER-2/neu來決定。雌激素接受體(ER)或黃體素接受體(PR)。若接受體為陽性,則其預後好,且表示可用抗荷爾蒙製劑來治療,不論在停經前或停經後婦女,其療效都會很好。長庚醫院統計本院乳癌病人發現,乳癌病人雌激素接受體陽性比例較低(約52%),歐美國家則為75%。原因可能是病人年齡較輕(年齡輕者,陰性接受體比例較高),病人來自非都市區(都市區型者,陽性者較高)
三、乳癌的治療-化學治療或荷爾蒙治療
近年來,口服抗荷爾蒙治療逐漸被重視,乳癌的輔助性治療不再以化療為唯一方法,病人也可免受化療副作用折磨(如噁心、嘔吐、掉髮、口腔潰爛、白血球降低、敗血症等)。一般原則是病情較輕,年齡較大,雌激素陽性者以抗荷爾蒙治療為主。抗荷爾蒙治療的藥物,第一線通常為Tamoxifen(泰莫西芬,學名三苯氧胺)或卵巢功能抑制。第二線為芳香環酶抑制劑。但近年的發展與研究顯示第三代的芳香環酶抑制劑(AI),包括Anastrozole(安美達)、Letrozole(復乳納)及Exemestane(諾曼癌素),其療效在轉移性乳癌病人皆優於Tamoxifen。在輔助性治療時,幾個跨國的研究,也一再顯示芳香環酶抑制劑優於Tamoxifen。
四、Tamoxifen(泰莫西芬)的使用及副作用
Tamoxifen已有長期使用之經驗。病人通常須服用5年,因其為抗女性荷爾蒙製劑,故有一些副作用。如陰道出血、停經症狀,較嚴重的有子宮內膜癌、靜脈血栓等。此外根據研究,服用一段時間的Tamoxifen後,會產生抗藥性(一般在2至5年之間)。所以服用Tamoxifen超過5年並無療效。近年的研究則發現服用3年或5年的Tamoxifen後,改服芳香環酶抑制劑皆穫得療效的改善。
五、芳香環酶抑制劑的使用
芳香環酶抑制劑主要作用為抑制雌激素的產生,使它不再與雌激素接受體結合,而抑制癌細胞生長。已從第一代發展到第三代抑制劑其副作用低(主要為產生停經症狀,骨質疏鬆),治療效果卓著。三種抑制劑皆可有效的減少乳癌的復發,也減少對側乳癌的發生,也因此兼具治療與預防效果。
六、結論
(一)Tamoxifen是安全且有良好療效,目前仍是抗荷爾蒙治療的首選藥物。但若服用後,仍復發(約有25%病人),或服用中有副作用(如子宮內膜病變、血栓),或有抗藥性產生時,則應改用芳香環酶抑制劑。
(二)若更多的研究,一再證明芳香環酶抑制劑療效優於Tamoxifen,則首選藥物才是芳香環酶抑制劑,Tamoxifen則退居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