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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 2007.07.14 陸人來台就醫 八月起試辦半年 賀靜萍/綜合報導
針對行政院開放包含大陸人士來台進行醫療計畫一案,陸委會昨天表示,申請來台的大陸人士,應由台灣醫療院所代為提出申請,透過現行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醫專案申請審查機制」平台,處理個案的審查作業。相關機關預定七月底前完成配套作業,八月一日起受理申請,初期試辦六個月。 行政院日前宣布推動「醫療服務國際化旗艦計畫」,初期開放肝臟移植、顱顏手術、心血管外科、人工生殖、關節置換手術五大項目,客源包括海外僑胞與中國大陸人士。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台灣在公元兩千年建置「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醫專案審查機制」,由陸委會、衛生署、內政部等機關召開會議,專案許可罹患中國醫療技術無法醫治疾病的中國大陸人民來台就醫。 他表示,目前已有六名大陸人士根據這項專案來台就醫,病情分別是:罹患「先天脊柱裂合併潛毛廔管與機隨牽扯症候群」致大小便失調、因眼疾進行幹細胞等技術移植、心臟開刀、頸椎以下癱瘓、β型重度海洋性貧血與惡性嬰兒型骨質石化症(大理石寶寶)。 台灣醫療服務產業處於成熟階段,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台接受五大項目醫療服務,可與這項既有的醫療協助機制接軌。 他表示,一旦試辦期滿後,政府將進一步規劃調整中國大陸人民來台的法規架構,配合「公布個別醫療項目收費參考基準」、「建置大陸人士來台就醫流量管控機制,合理分配醫療資源」等配套措施,因應準備未來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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